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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6-05-23 来源:质量技术监督局 编辑:王圣珏
 

  一、主要领导及分工

  局  长:王海霞,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和财务,兼管思想建设和扶贫工作。电话:0478-7981828

  副局长:张玉贵,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执法稽查股(执法稽查一队),兼管组织建设、党建、政风行风工作、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精神文明、综治、政策法规、教育培训、业务考核、档案管理、综合统计和保密工作。电话:0478-7981819

  副局长:徐晓燕,协助局长工作,分管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兼管信访工作。电话:0478-7981820

  纪检书记:魏玉飞,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综合业务股,党风廉政建设、优化环境及行政监察。电话:0478-7981832

  党组成员:魏香丽,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执法稽查股(执法稽查二队)、兼管计生、妇女工作。电话:0478-6655553

   二、工作职责

  杭锦后旗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在巴彦淖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下,统一行使对本辖区内标准化、计量、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规章,并依法实施监督。

  (二)综合管理辖区内标准化、计量、质量和特种设备工作。

  (三)加大执法力度,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基层建设,领导所属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的工作。

  (五)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职责调整

  生产领域的食品安全监察职能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执法稽查股和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机关保密、综合调研、督查、信访、政务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人员管理工作。

  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地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和科技发展的规划、计划;负责本机关并监督管理所属技术机构的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建、技术改造、信息等统计工作,组织科研成果管理工作。

  管理本机关及所属技术机构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定级管理工作;负责表彰奖励的具体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教育、培训、队伍建设;负责本机关和所属技术机构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  办公室:0478—2611022

  (二)综合业务股

  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和本级政府关于质量发展的政策方法;指导本地区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地区提高产品质量的规划、措施;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负责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落实工作;协调、监督质量认证的咨询、认证活动;协调与监督实行强制性管理的安全认证;指导和监督质量检验中介机构。

  负责管理本地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自治区地方标准的实施工作;组织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组织重要标准的宣传、监督检查强制性标准和重要标准的实施;对标准化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指导监督;负责本地区标准咨询和条码工作。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和监督本地区社会公共计量标准;组织和管理本地区量值传递;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对法定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和公正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对有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调查处理。

  (三)执法稽查股

  组织依法查处辖区内生产、流通领域中的产品质量、标准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督和专业质量监督;管理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受理产品质量违法案件的举报和投诉;承担辖区内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违法行为的日常工作;办理市局交办的有关案件。

  (四)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杭锦后旗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为杭锦后旗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的相当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5个专业室:办公室、业务管理室、计量检测一室、计量检测二室,定量包装室。

  1、办公室:负责人事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和财经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文秘工作;负责接待、协调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2、业务管理室:负责检定、检验业务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负责目标的制定、检查与考评工作;负责技术培训与考核、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负责质量管理手册的修订工作,负责实验室认证工作;负责标准资料、检验报告、检验协议、仪器设备档案以及仪器设备的使用、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各业务室的成本核算工作。

  3、计量检测一室:承担本旗范围内衡器、燃油加油机的计量检定、测试;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4、计量检测二室:承担本旗范围内天平、压力表、血压计(表)、灌装机的计量检定、测试;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5、定量包装室承担本旗范围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检验;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五、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实施的主体法主要是“四部法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及配套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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